自贸区食品经营备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4/21  来源:CC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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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上午,中国连锁经营协会通过线上会议方式组织召开“第三方平台自贸区食品经营备案政策说明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司陈谞稽查专员主讲,京东、阿里巴巴、苏宁易购、拼多多、抖音等主要平台电商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

陈专员首先介绍了2019年《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文件出台的背景,并就第三方平台经营遇到的问题重点做了三点说明,一是自2019121日起,18个省、直辖市自贸区食品经营许可证制改为备案制,体现形式为营业执照有备案标注。二是平台核验自贸区食品经营商户不再要求提供许可证明,注意检查121日以后才有效的备案标注。三是鼓励平台响应国家号召给予自贸区食品经营商户减免政策,非常时期让线上反哺线下经营的困难。

会议中,各企业代表还就特殊食品经营、进口食品检查、商户营业执照电子化核查等方面问题与陈专员进行了交流。大家对主管机关这样的普法交流互动形式非常欢迎,既及时提示了企业经营的法律义务和风险,更有机会让企业面临的问题得到释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