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协会发出食品安全管理警示

发布时间:2021/08/24  来源:CC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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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4月份以来,媒体连续曝光多起连锁餐饮、超市企业食品安全问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8月23日公开了六起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案件查处情况。由此,暴露出部分连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清,食品安全文化建设缺位的深层隐患。

我们支持国家市场监管部门以“四个最严”的措施依法处置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关系到人民群众对连锁经营和网络消费平台食品企业的信任。为加强行业自律,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要求,中国连锁经营协会食品安全委员会向餐饮、超市、网络消费平台等食品经营企业提出以下三项食品安全管理警示:

一、开展门店全面风险排查

各连锁经营总部、网络消费平台管理总部要尽快组织食品安全督导团队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依照食品安全相关法规、标准、管理制度等,对所有门店(包括加盟店)开展专项排查工作,重点排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从业人员:查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履责情况、培训计划及相关记录;查看从业人员尤其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的操作培训、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状况;

2.进货查验:查看供应商及商品的资质证照、合格证明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查验记录是否真实;重点检查主要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追溯情况及相关文件;

3.食品加工过程关键环节的控制情况:重点排查原材料的保存状态及保质期限,台账、使用登记记录及销毁情况等;查看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查看餐饮工器具清洗消毒状况;查看废弃物处置落实情况及相关记录等;

4.经营场所:查看环境卫生、清洁消毒情况及相关记录,查看经营场所虫害控制情况;

5.设施设备:查看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维护情况,重点检查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的校准、清洁情况;

6.食品安全记录完整性和真实性,以及食品安全自查的落实情况。

二、开展总部管理责任自查

各连锁经营总部、网络消费平台管理总部应承担食品安全管理总责,建立董事会成员参与的、独立且具备一票否决权的食品安全议事机构。依照食品安全相关法规、标准等,对总部现行管理构架、制度和流程的实施有效性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排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总部食品安全决策机构的设立及其决策记录情况;

2.总部及各门店食品安全机构的设立及其运营记录情况;

3.操作和经营过程相关食品安全管理标准化的落实情况;

4.各类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的落实情况;

5.总部对于经营门店自查情况的检查和总结情况;

6.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预案及演练;

7.消费者投诉的处理及记录。

三、开展员工警示教育活动

各连锁经营总部、网络消费平台管理总部应结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六起食品安全案件查处情况,及时向所属员工开展“从业者也是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文化专项教育活动。作为优秀的管理总部不应等食品安全危机出现之后再改善企业文化,食品安全文化是DNA,是企业发展战略的新格局,其实施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最高管理层应制定食品安全文化制度文件,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奖惩制度、相关方合作制度等,并对外承诺践行食品安全文化。董事会成员或最高管理者应作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直接参与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对不同层级的员工采取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文化宣贯方式,如举办优秀食安门店评比、优秀员工评比等活动;对获奖门店及人员及时进行奖励,树立优秀典型案例,鼓励各方效仿学习。

3.畅通基层员工的举报和汇报机制,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问题可及时向高层负责人汇报,并配合相应奖励制度;严格落实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处罚制度,对直接行为人、授意人、负责人采取表明“零容忍”立场的相应处罚。

4.主动举办关于产品质量、高品质服务、食品安全合规文化等方面的会议或活动,让消费者、供应商、服务商、监管部门等利益相关方充分了解本企业食品安全文化;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分享企业食品安全文化建设经验,帮助中小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文化制度,为食品经营行业和全社会营造食品安全文化氛围。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