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策研究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3/13 来源:CC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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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行业政策研究工作委员会名单

2024312日行业政策研究工作委员会2024年工作会暨换届选举会表决通过)


委员会职务

姓名

企业名称

企业职务

1

主任委员

张艳梅

呷哺呷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集团副总裁

2

副主任委员

许丽娜

物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

3

副主任委员

张腾

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政府事务高级总监

4

副主任委员

耿静芝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共事务总监

5

副主任委员

赵崔华

达势投资有限公司(达美乐)

副总裁

6

委员

张卫军

湖北黄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

7

委员

刘京京

北京嘉和一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8

委员

陈志强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总裁

9

委员

丁明波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10

委员

张欣宇

北京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公共事务总经理

11

委员

龚月亨

成都伊藤洋华堂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12

委员

冯盘江

美宜佳控股有限公司

经营班子副总经理

13

委员

张雪东

印力商用置业有限公司

集团合伙人、杭州&

北京城市公司总经理

14

委员

袁峰

深圳百果园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董事长高级助理兼蔬菜事业群总护持兼百果园北京特区总经理

15

委员

梁茂国

内蒙古西贝餐饮集团有限公司

政府事务部副总裁

16

委员

李东

北京奈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公共事务部总监

17

委员

郝军

海底捞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18

委员

石家齐

百事(中国)有限公司

大中华区集团事务

副总裁兼法律总顾问

19

委员

陈栋

中粮国际(北京)有限公司

中粮粮谷营销公司

副总经理

20

委员

马飞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副总裁

21

委员

张磊

冰山松洋冷链(大连)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统括部总监

22

委员

王哲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苏宁易购集团副总裁

23

委员

顾磊

金拱门(中国)有限公司(麦当劳)

首席影响官

24

委员

付军

合兴餐饮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吉野家)

执行董事、政府事务总监

25

委员

史蕊

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总监

26

委员

刘妍

中石化易捷销售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

27

委员

王伟

快乐蜂(中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公共事务部总监

28

委员

古燕

北京福奈特洗衣服务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政府事务总监

29

委员

张琳

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美团)

美团研究院副院长

30

委员

张斌

艺康(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首席法律顾问

31

委员

张天莉

深圳美西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喜茶)

政府事务总经理

32

委员

陈炳潮

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大润发)

市场部总经理

33

委员

张建中

汉堡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副总裁

34

委员

张振文

脱普日用化学品(中国)有限公司

(妙洁)

总经理

35

委员

徐力

星巴克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公共政策及政府事务总监

36

委员

张伟

广州市钱大妈农产品有限公司

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

公共事务部负责人

37

委员

金星

厦门元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裁

38

委员

王立鹏

安徽老乡鸡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助理

39

委员

赵媛媛

九毛九(广州)控股有限公司

集团副总裁

40

委员

王亭亭

迪卡侬(上海)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副总裁

41

委员

杜娜

黑龙江盛世千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张亮)

公关法务中心负责人

42

委员

张晓文

百胜(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公共事务副总监

43

委员

房莹

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饿了么)

合作发展副总经理

44

委员

默杨

福州塔斯汀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公共事务副总裁

45

总干事

姜星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

行业政策研究部主任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

20231212日经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六届一次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一条 分支机构的设立

(一)协会设立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需符合协会发展需要,按照协会章程规定在协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设立。

(二)协会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需经理事会审议通过。

(三)本会不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不得再下设分支机构。

第二条  分支机构的管理

(一)分支机构是协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全部收支纳入协会财务统一管理。

(二)接受理事会的领导,在协会秘书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

(三)分支机构不得另行制订章程,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登记证书。

(四)对外宣传时应规范使用分支机构名称,严禁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有损协会利益和声誉的活动。

第三条  委员

(一)协会分支机构的名称包括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分支机构成员称“委员”和“专家委员”(“专家委员”也可称“观察员”)。

(二)委员所在单位须为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会员,委员本人应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与本分支机构职能相关的负责人。

(三)专家委员(观察员),应为分支机构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或专业人士。

(四)新设立的分支机构成员由筹备小组提名;届中增补委员和专家委员,需经分支机构全体会议讨论通过。

(五)委员和专家委员须遵守协会《章程》和本办法,维护分支机构声誉,执行分支机构决议,按要求参加分支机构活动,完成分支机构委托的工作。

(六)委员和专家委员离开原单位或因其他原因不宜担任委员,应由委员所在单位推荐新人选,经分支机构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后进行变更。

(七)委员和专家委员违反《章程》和本办法规定,经分支机构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后,予以除名。

第四条  分支机构负责人

(一)分支机构设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分支机构负责人由主任委员担任。根据工作需要,协会秘书处可派员担任联合主任委员。

(二)副主任委员须经分支机构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主任委员在副主任委员中推选并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担任。

(二)分支机构负责人任期不得超过2年,可连选连任,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60岁。

(三)分支机构负责人主持分支机构会议,代表分支机构出席相关活动,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开展工作。

第五条  组织机构

(一)分支机构设总干事,由协会秘书处相关工作人员担任,负责分支机构日常联络和各项工作的实施。

(二)分支机构成员人数超过50人,可设执行委员。执行委员由分支机构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三)根据工作需要,分支机构可聘请已退休的本届或上届主任委员担任委员会顾问。顾问任期自聘任之日起,到本届会员大会届满止。

(四)分支机构可设立专项工作组,工作组成员由委员、专家委员或委员所在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组长在工作组成员中推选产生。

第六条  分支机构全体会议

(一)分支机构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须有2/3委员参加方可召开。

(二)经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或5名以上委员联名提议,分支机构可召开临时会议。

(三)分支机构全体会议决议须有1/2以上委员同意方为有效,可采取通讯表决方式。

(四)分支机构决议须经协会秘书处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发布。

第七条  分支机构日常活动

(一)分支机构日常活动由协会秘书处相关部门负责组织。

(二)分支机构的各项活动需通过分支机构全体会议讨论确定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