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后市场专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11/23 来源:cc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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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汽车后市场专业委员会2024年委员名单

                  (2024年8月2日汽车后市场专业委员会2024年会暨换届会表决通过)

序号 委员会职务 公司 委员 公司职务 
1 主任委员 杭州小拇指汽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兰建军 总裁
2 联合主任委员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 郭玉金 副会长
3 副主任委员 驰加(上海)汽车用品贸易有限公司 徐焱炜 米其林中国区副总裁、驰加总经理
4 副主任委员 杭州天猫车站科技有限公司 周鹏飞 副总裁
5 副主任委员 北京汽广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陈海峰 京东汽车副总裁、京东养车总经理
6 副主任委员 中石化易捷澳托猫有限公司 朱  晖 执行董事
7 副主任委员 上海比邻美车堂汽车美容有限公司 林  强 总经理
8 委员 统一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李  嘉 CEO
9 委员 采埃孚销售服务(中国)有限公司 金之钦 大中国区总经理
10 委员 上海阑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胡晓东 联合创始人
11 委员 广州华胜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周因因 副总裁
12 委员 博世汽车技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吕轶海 总经理
13 委员 澳德巴克斯(中国)汽车用品商业有限公司 谷昭光 董事长
14 委员 广东三头六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宋继斌 董事长
15 委员 优玖(苏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高联国 董事长
16 委员 邓禄普轮胎销售有限公司 孙世浩 全国渠道总监
17 委员 赛车动力(广州(有限)责任公司 赵文海 总经理
18 委员 北汽融创汽车用品(北京)有限公司 连金超 总经理
19 委员 北京兔师傅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宋烈进 董事长
20 委员 河南小李补胎服务有限公司 李沅坤 董事长
21 委员 湖南国合汽车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邓建军 董事长
22 委员 浙江快准车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蒋仁海 创始人、董事长
23 委员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张常青 养车驿站总经理
24 委员 中石化易捷销售有限公司 李  宏 副总裁
25 委员 上海车享家汽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陈春雷 副总经理
26 委员 杭州中策车空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洪小东 副总经理
27 委员 芜湖车贝健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张朝俊  总经理
28 委员 上海孚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牛  杰 消费者业务副总经理
29 委员 广州百援精养汽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王善茂 总经理
30 委员 浙江悦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陶腾杰 创始人
31 委员 鑫立德(湖北)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计坤祥 董事长
32 委员 上海亦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张  劢 联合创始人
33 委员 上海加策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周  刚 总经理
34 委员 广东明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郭海明 董事长
35 委员 上海天会皓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施  晟 总经理
36 委员 上海优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汽车服务世界) 胡军波 CEO
37 委员 上海艾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AC汽车) 陈海生 CEO
38 委员 安徽精一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刘  磊 总经理
39 委员 南京易自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张丽彬  总经理
40 总干事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 雷续红 生活服务部副主任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

20231212日经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六届一次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一条 分支机构的设立

(一)协会设立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需符合协会发展需要,按照协会章程规定在协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设立。

(二)协会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需经理事会审议通过。

(三)本会不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不得再下设分支机构。

第二条  分支机构的管理

(一)分支机构是协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全部收支纳入协会财务统一管理。

(二)接受理事会的领导,在协会秘书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

(三)分支机构不得另行制订章程,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登记证书。

(四)对外宣传时应规范使用分支机构名称,严禁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有损协会利益和声誉的活动。

第三条  委员

(一)协会分支机构的名称包括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分支机构成员称“委员”和“专家委员”(“专家委员”也可称“观察员”)。

(二)委员所在单位须为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会员,委员本人应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与本分支机构职能相关的负责人。

(三)专家委员(观察员),应为分支机构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或专业人士。

(四)新设立的分支机构成员由筹备小组提名;届中增补委员和专家委员,需经分支机构全体会议讨论通过。

(五)委员和专家委员须遵守协会《章程》和本办法,维护分支机构声誉,执行分支机构决议,按要求参加分支机构活动,完成分支机构委托的工作。

(六)委员和专家委员离开原单位或因其他原因不宜担任委员,应由委员所在单位推荐新人选,经分支机构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后进行变更。

(七)委员和专家委员违反《章程》和本办法规定,经分支机构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后,予以除名。

第四条  分支机构负责人

(一)分支机构设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分支机构负责人由主任委员担任。根据工作需要,协会秘书处可派员担任联合主任委员。

(二)副主任委员须经分支机构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主任委员在副主任委员中推选并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担任。

(二)分支机构负责人任期不得超过2年,可连选连任,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60岁。

(三)分支机构负责人主持分支机构会议,代表分支机构出席相关活动,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开展工作。

第五条  组织机构

(一)分支机构设总干事,由协会秘书处相关工作人员担任,负责分支机构日常联络和各项工作的实施。

(二)分支机构成员人数超过50人,可设执行委员。执行委员由分支机构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三)根据工作需要,分支机构可聘请已退休的本届或上届主任委员担任委员会顾问。顾问任期自聘任之日起,到本届会员大会届满止。

(四)分支机构可设立专项工作组,工作组成员由委员、专家委员或委员所在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组长在工作组成员中推选产生。

第六条  分支机构全体会议

(一)分支机构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须有2/3委员参加方可召开。

(二)经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或5名以上委员联名提议,分支机构可召开临时会议。

(三)分支机构全体会议决议须有1/2以上委员同意方为有效,可采取通讯表决方式。

(四)分支机构决议须经协会秘书处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发布。

第七条  分支机构日常活动

(一)分支机构日常活动由协会秘书处相关部门负责组织。

(二)分支机构的各项活动需通过分支机构全体会议讨论确定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