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零售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5/25 来源:CC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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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FA新零售委员会名单
序号 单位全称 委员 职务 委员会职务
1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 彭建真 秘书长 联合主任
2 永旺集团(全球) 朱 菁 执行董事副总裁 主任委员
3 上海盒马网络有限公司 侯 毅 CEO 副主任委员
4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陈念慈 董事长 副主任委员
5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张申羽 总经理 副主任委员
6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施永雷 董事长 副主任委员
7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郭云龙 集团副总裁 副主任委员
8 爱库存 冷 静 CEO 副主任委员
9 杭州认养一头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孙仕军 CEO 副主任委员
1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谢 坚 总裁 委员
11 信誉楼百货集团有限公司 张建港 总裁 委员
12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张同祥 总经理 委员
13 星创视界(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王智民 董事长 委员
14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李嘉聪 总经理 委员
15 贵州合力购物有限责任公司 李德祥 董事长 委员
16 T11超市 杜 勇 创始人&CEO 委员
17 上海城巿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崔轶雄 总裁 委员
18 浙江万客隆商贸有限公司 赵葛斌 董事长 委员
19 达达-京东到家 何辉剑 总裁 委员
20 美团闪购 肖 昆 总经理 委员
21 山东全福元商业集团 刘志涛 总经理 委员
22 锅圈供应链(上海)有限公司 安浩磊 联合创始人 委员
23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张国强 执行董事 委员
24 北京植物医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解 勇 创始人、董事长 委员
25 元气森林 谢丹阳 总经理 委员
26 美宜佳控股有限公司 刘 云 副总经理 委员
27 上海数据交易所 李 磊 副总裁 委员
28 好特卖 刘 凯 中台负责人 委员
29 屈臣氏中国 聂 薇 市场部总经理 委员
30 上海玖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邢科春 董事长 委员
31 安康通控股有限公司 朱 伟 总裁 委员
32 厦门山国饮艺茶业有限公司 傅丙生 总经理 委员
33 来酷科技 周 铭 CEO 委员
34 邯郸市阳光超市有限公司 张岳鹏 总经理 委员
35 北京华冠商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肖 英 总经理 委员
36 家家悦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王志毅 副总经理 委员
37 酣客酒业 杨 帆 CEO 委员
38 瑞祥全球购超市有限公司 张雨钊 副总经理 委员
39 中国人民大学 刘向东 教授 委员
40 上海愿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王 培 创始合伙人 委员
41 泥藕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汪小康 合伙人 委员
42 多点(深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任中伟 合伙人兼首席战略官 委员
43 德勤中国 张天兵 亚太区消费品与零售行业领导合伙人 委员
44 安永咨询 钱 冰 合伙人 委员
45 普华永道中国 钟晓扬 合伙人 委员
46 尚心资本 邓天卓 CEO 委员
47 宝洁(中国)营销有限公司 张 莹 市场策略计划部总经理 委员
48 百威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许晓宇 副总裁 委员
49 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 尚 祎 电商负责人 委员
50 北京王小卤网路科技有限公司 王 雄 创始人&CEO 委员
51 京东五星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于 鲲 CEO 委员
52 安徽商之都股份有限公司 王 正 董事长 委员
53 河南伊莱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张竞文 董事长 委员
54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马建忠 总经理 委员
55 湖南零食很忙商业连锁有限公司(零食很忙) 易礼钧 合伙人、品牌公关负责人 委员
56 默可德萨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周东海 总经理 委员
委员会总干事
57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 孙民仕 行业创新与发展部 主任 总干事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新零售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1524日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新零售工作委员会2021年工作会表决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委员会的名称为“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新零售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英文名称为CCFA New Retail Format Committee

第二条  委员会是协会的组成部分,必须遵守《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接受理事会领导,并在协会秘书处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 委员会由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中从事实体零售、电商、新型零售等活动的会员及相关专家代表自愿组成,代表各行业企业的共同利益和意愿,向协会提供意见、建议和决策依据,组织会员的交流与合作。

第四条 宗旨:引领零售科技发展,推进零售行业创新发展,提升行业竞争力水平,行业自律

第二章 职能和任务
第五条 本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发挥专业委员会组织的服务、沟通、协调和监督作用: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协会和政府主管部门开展行业自律。

(二)参与协会或政府有关行规行约、政策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承担协会或政府委托的相关工作。

(三)贯彻落实协会理事会决议,执行本委员会工作决议。

(四)研究市场和行业的发展动态及出现的问题,向协会理事会提出对策和建议。

(五)协助开展行业统计,收集整理发布行业信息和行业标准。

(六)协助开展行业检查、行业评估和专业资格认证。

(七)制定行规行约,加强行业自律。

(八)反映委员代表的愿望和要求,维护协会会员的合法权益。

(九)引进和推广先进管理技术和方法,为企业提供各种形式的咨询和服务。

(十)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研讨活动。

(十一)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二)开展行业和社会公益活动。

第三章  委员

第六条 委员会委员包括企业委员、社会团体委员和专家(个人)委员。企业委员应为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良好经营业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连锁企业、中介机构和相关企业。社会团体委员应为地方连锁经营协会或相关社会团体。专家(个人)委员应为从事或关注本行业发展和研究工作的专家学者及相关人士。任期与当届会员大会同步,最满五年。

第七条 上述企业、团体和专家(个人)申请加入本委员会,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必须是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会员,企业委员还应该是所属行业或区域的代表性企业。团体和专家(个人)委员应有从事与零售技术研究、开发、应用实施等相关业务的经历,并有一定的行业权威性。企业和团体委员代表本人应由企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担任。

(二)承认并遵守《章程》和本工作条例,积极参加协会和委员会主办的各项活动。

(三)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章程》等的行为。
  (四)自愿提出申请。

第八条 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及相关资料。
  (二)委员会表决或主任委员会讨论通过。
  (三)委员接到批准通知后办理手续,颁发委员证书。
  第九条 委员的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审议本委员会各项工作的表决权。

(三)出席委员会年会,参加委员会的活动。
  (四)对委员会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退会自由。

第十条 委员的义务

(一)遵守《章程》和本工作条例以及行业道德规范,执行委员会决议。

(二)维护本委员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参加和支持协会的各项活动,承担并完成委员会委托的工作。

(四)及时准确地提供协会、委员会需要的信息和资料。

(五)代表所属行业积极向委员会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六)按照规定参加委员会组织的工作会议和活动。

(七)支持委员会工作,推荐新委员。  

第十一条 退会

(一)委员退会应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出,并交回委员证。

(二)对严重违反《章程》、本工作条例,损害委员会名誉的委员,经委员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予以除名,取消会籍,并向协会理事会通报。

(三)委员本人连续两年不参加委员会年会和活动,或不能支持委员会相关工作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调整,原则视为自动退出委员会。

(四)对取消会籍和除名的委员,将收回委员证,在委员会内部通报,并向协会秘书处备案。

第十二条 变更

企业和团体委员代表如离开原单位或其他原因不再适宜担任委员职务,所在单位要及时提出变更通知,推荐新的代表人选,填写申请表,经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重新聘任并颁发委员证书。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委员会成员包括: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执行委员、委员(正式成员)、

专家委员(观察员)、总干事。

主任委员:1名,由副主任选举产生,任期一年。期满后仍担任副主任,直到本届委员会任期结束。

副主任委员:2-9名,由委员自荐,经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按委员会程序每年可增补一次。

执行委员:根据委员人数,按照比例选举产生。超过50人的委员会也可设立执行委员。

委员(正式成员):若干名,由协会各行业从事零售、生产、咨询的会员组成,首届委员由协会秘书处提名,被提名企业或个人自愿参加。届期内会员企业可自愿提出申请加入,按委员会程序增补委员。

专家委员(观察员):若干名,由专业从事零售行业研究的政府、非政府组织、院校等机构专家组成。

总干事:1名,由协会秘书处相关工作人员担任,配合委员会联络和各项工作实施。

第十四条 主任职责

主任:作为委员会各项活动的召集人,主持委员会会议和活动。代表委员会向理事会汇报工作。代表委员会出席或主持协会主办的相关活动。

副主任:协助主任主持委员会某方面的工作。收集委员建议和意见。

主任委员会:作为委员会的常务议事机构,执行委员会决议,审议入会申请和做出临时性工作决议等。包括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总干事等。

第十五条 换届

委员会任期与协会会员大会届期一致。届满,自新一届会员大会起一年内完成换届选举。

(一)换届会议召开前,协会秘书处根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规定,以及上届委员会主任委员会的意见,采取定向邀请和自荐形式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名单,并组织召开换届会议。

(二)换届会议由上届主任委员做委员会总结报告,协会秘书处确认到会委员资格,宣布新一届委员会成立。

(三)新成立委员会的首任主任可由协会秘书处提议,委员会表决产生。副主任委员由委员自荐,委员会选举产生。

(四)上届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可连选连任。

(五)委员会换届完成后,向协会理事会通报,颁发新一届委员证书。

第十六条 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向委员会负责。工作小组由相关的委员或委员单位其他人员组成,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组长在工作小组成员中选举产生。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七条 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委员会须有2/3以上的成员出席方能召开,由主任召集和主持。主任、副主任或五名以上委员联名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委员如特殊原因不能到会,须请假并正式委托他人代为出席。

第十八条 委员会会议的决议须由到会1/2以上委员同意方可有效。因特殊原因无法到会的委员应以书面形式表明自己的意见或授权他人。委员会可以采用书面形式通过决议。

第十九条 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可经过协会授权向社会发布。

第六章 条例修改

第二十条 本工作条例修改由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七章 经费

第二十一条 委员会活动所需开支由协会秘书处提供,同时接纳国内外企业和团体的赞助。

第八章  终止程序

第二十二条 本委员会完成宗旨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撤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二十三条 由于委员会运营出现《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第九条所规定的情形,由协会秘书处向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二十四条 委员会终止动议须经协会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方可终止。终止决议向全体会员通报。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委员会常设办公机构由协会秘书处行业创新与发展部兼任。

第二十六条 本工作条例经2021524日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新零售专业委员会2021年工作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本工作条例解释权归本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