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零售专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7/04 来源:cc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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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CCFA时尚零售专业委员会名单

(经过2024年9月25日委员会年会表决

序号

委员会职务

姓名

企业名称

职务

1

主任委员

董俊

伊芙丽集团

副总裁

2

联合主任委员

武瑞玲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

副会长

3

副主任委员

毕晓梦

百丽时尚集团

零售中心总经理

4

副主任委员

孙来春

上海林清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总裁

5

副主任委员

孙林

斯凯奇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市场规划及项目管理副总裁

6

副主任委员

王少帅

足力健老龄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副总裁

7

副主任委员

杨彦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裁

8

委员

陈晓芸

北京泡泡玛特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副总裁

9

委员

陈荣宇

康奈集团有限公司

渠道总监

10

委员

戴成浩

宁波马骑顿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董事长

11

委员

戴晓敏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裁

12

委员

单宋廷

古马众物(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13

委员

丁驰

嘉兴柠檬时装有限公司

总经理

14

委员

管佩伟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

15

委员

郭祥玉

依文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裁

16

委员

黄心仲

深圳市乐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CEO

17

委员

李玉龙

湖南欧微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

18

委员

廖月红

海澜之家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商业发展战略总监

19

委员

林浩

福建紫色花语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

委员

刘冀忠

星创视界(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COO

21

委员

刘茂娟

周大福珠宝金行(深圳)有限公司

策略集团合作总经理

22

委员

陆泽相

苏州蜜思肤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3

委员

茅剑

冯氏品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政府事务顾问

24

委员

潘淑真

多样屋生活用品(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长

25

委员

邵瑾

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渠道管理中心总经理

26

委员

陶桂云

九木杂物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商业发展中心负责人

27

委员

王博

上海自然堂集团有限公司

国际业务部总经理

28

委员

王佩

安徽狐狸小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创始人

29

委员

王巧阳 

六福集团(国际)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营运总裁

30

委员

王颖

上海瑷蒂珠宝有限公司

中国区全渠道商业总监

31

委员

温媛瑛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裁

32

委员

翁建雄

深圳市六桂盛世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执行总裁

33

委员

吴建华

意尔康股份有限公司

常务副总裁

34

委员

肖晓斌

广州红谷皮具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35

委员

谢明育

周六福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总经理

36

委员

许忠华

浙江凯蓝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发展总经理

37

委员

杨莎莎

北京华夏理想文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集团董事

38

委员

杨莹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资深总监

39

委员

余如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裁

40

委员

俞琳

上海豫园珠宝时尚集团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 总裁助理

41

委员

张琎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42

委员

张潇

浙江新阅读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创始人

43

委员

张兴发

利郎(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助理

44

委员

张志忠

内蒙古鄂尔多斯服装有限公司

商业发展部副总监

45

委员

赵秋硕

北京福奈特洗衣服务有限公司

营销总监

46

委员

赵寿坤

蔻莎国际品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长

47

委员

赵伟

江苏本涩时尚服饰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48

委员

周兵 

无锡红豆居家服饰销售有限公司

总经理

49

总干事

董少军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

副主任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时尚零售专业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条 本委员会名称为“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时尚零售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英文名称为CCFA Fashion Retailing Committee。委员会须遵守《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接受理事会领导,在协会秘书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
对外宣传时应规范使用委员会名称及相关规定,严禁以委员会名义参与侵害协会利益和声誉的活动。
第二条  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行业自律。
(二)代表行业参与国家相关政策、标准、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承担政府委托的相关工作。
(三)反映行业诉求,提出政策建议,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四)参与协会组织的行业调查统计、最佳实践分享以及社会公益活动。
第三条  委员
(一)委员会成员包括企业委员。
(二)委员所在单位须为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会员,委员本人应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与本委员会工作相关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
(三)增补委员,由所在单位或协会秘书处推荐,经委员会会议表决通过后担任。
第四条  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员拥有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委员会提案、议案的表决权,对委员会工作的批评和建议权。
(二)委员须遵守协会《章程》和委员会工作条例,维护委员会声誉,执行委员会决议,按要求参加委员会会议和活动,完成委员会委托的工作。
第五条  委员的变更与退出
(一)委员离开原单位或因其他原因不宜担任委员,应由委员所在单位提出变更建议,推荐新的委员人选,经委员会主任委员讨论通过后进行变更。
(二)委员违反《章程》和工作条例,侵害委员会声誉,或连续两年不参加委员会会议,长期不履行委员义务,由协会秘书处提出建议,经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后,退出委员会。
(三)委员因自身原因欲退出委员会,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协会秘书处做退会处理,并向委员会通报。
第六条  组织机构
(一)委员会设主任委员、联合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总干事。
(二)副主任委员名额不超过9名,由委员自荐,经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三)主任委员在副主任委员中推选产生,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会议,代表委员会向理事会汇报工作,出席或主持相关活动。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开展工作。
(四)总干事由协会秘书处相关工作人员担任,负责委员会日常联络和各项工作的实施。联合主任委员由协会秘书处委派。
(五)本委员会将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项工作组,工作组成员由委员或委员所在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组长在工作组成员中推选产生。
第七条  换届
(一)委员会任期与协会会员大会一致,新一届委员会应在会员大会召开后一年内完成委员会换届。
(二)委员会换届,委员需进行重新登记,由所在单位填报委员换届登记表,报协会秘书处审定。协会秘书处也可根据需要定向邀请企业代表和专家加入新一届委员会。
第八条  委员会全体会议
(一)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须有2/3委员参加方可召开。
(二)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或5名以上委员联名提议,委员会可召开临时会议。
(三)委员会决议须有1/2以上委员同意方为有效,委员会可采取通讯表决方式。
(四)委员会决议须经协会秘书处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发布。
第九条  附则
(一)本条例须经本委员会会议表决通过后生效。
(二)本条例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